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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深圳市社保局今日发布消息,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深圳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约7万名在校大学生纳入少儿医保体系,按照《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此次参加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是指由深圳市教育部门认定的在深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即使是非深户籍的大学生也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个人缴纳75元,财政补助75元;在校时由其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并由学校代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后,其现有的日常门诊保障维持不变,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保险待遇,在住院时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者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由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少儿医疗保险年度内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达20万元。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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